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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nance.US遭投資者起訴違反了美國證券法、推廣證券型代幣等

幣安美國交易所 Binance.US 近日遭投資者起訴違反了美國證券法、推廣證券型代幣等,幣安未回應此消息。

律師事務所 Roche Freedman LLP 以及 Dontzin Nagy & Fleissig 代表多位投資者發起訴訟,其指控包括違反美國證券法,未在美國註冊為交易經紀商,推廣證券型代幣,崩盤後還上架 LUNA 2.0,以 LUNA 和 UST 等交易對向投資者販售未註冊證券。

據訴訟文件,原告指出 Binance.US 刻意宣傳母公司幣安在前幾年曾投資 Terra,即便它是個有缺陷的專案;且在崩盤前,交易所對 UST 的科普說法為「法幣支持」的穩定幣,並於崩盤後重新編輯說法。

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先前接受財富雜誌專訪時則表示,2018 年 Binance Labs 向 Terra 投資了 300 萬美元,並獲得 5,000 萬顆 LUNA 代幣,但從未轉移代幣,高點時也未兌現,相當於損失 16 億美元收益。

此外,幣安 6/13 晚間宣佈 BTC 出金將暫停 30 分鐘,最終將近三小時才恢復。官方事後分析指出,因為對錢包整合節點上的部分硬體設施進行故障排除,導致早期交易在節點修復後被廣播至網路上,而故障期間僅 BTC 出金受影響,用戶仍可入金,且出金也能透過其它網路如 ERC20 和 BEP20 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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